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
今天,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
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
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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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新闻中心
编辑:杨贤东
设计:杨甜甜、杨贤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