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辽宁省教育厅研究并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09年度增设的专业获省厅批准,这两个专业分别是:雕塑、广播电视编导,四个专业方向分别是:日语(商务日语方向)、绘画(中国画方向)、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表演(音乐剧方向)。增设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可自2010年开始招生。
这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我院的专业建设发展给予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我院加强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保证教学质量和培养更多的艺术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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